龙源临武客户端6月4日讯(通讯员 黄守国 周乐)6月3日,临武县农业农村局、临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在武水河河畔开展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放流活动。
此次放流活动,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遵循“谁损害,谁承担修复责任”原则,由在禁渔期使用电鱼方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案件的当事人,对渔业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增殖放流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活动现场,共计投放草鱼、鲢鱼、鳙鱼等土居鱼类鱼种22.2千克、鱼苗约1200尾。优质苗种陆续入河后,将有效助力渔业资源恢复与水域生态平衡重建。
近年来,临武县农业农村局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追索违法犯罪行为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进一步向全社会树立生态保护导向,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江河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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